绍兴+磐安2天鲁迅故里-花溪-夹溪十八涡-乌石村
绍兴+磐安2天鲁迅故里-花溪-夹溪十八涡-乌石村

★ 独家入住磐安不夜城宾馆,参加花溪自理即赠送自助早

★ 报名即赠送精美礼品

行程天数:2天
提前报名:建议提前2天以上报名
出发日期:暂无行程
成人¥298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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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概要
第1天
苏州-磐安
世外桃源,乌石村,水下孔
全天用餐自理
农家2-3人间

早上指定地点发车至磐安;自由参观空气新鲜,民风淳朴,素有“空中乡村”美誉—【磐安乌石村】约1小时,民居以千年不化的火山黑石磊成,整个村庄形如“燕窝”。古枫参天,翠竹连绵,乌石幽幽,炊烟袅袅,宛若一个世外桃源……;继游览融“山水、峡谷、飞瀑、洞泉、花草、冰臼”等为一体—【水下孔】约2小时,景区以“七瀑一湖”的自然景观为主体构架,融“山水、峡谷、飞瀑、洞泉、花草、冰臼”等为一体的独特景观,孕育了自然界“峰险、壁绝、谷出、瀑奇”的理学文化精髓......


第2天
磐安-苏州
十八涡风景区,世外桃源,乌石村
全天用餐自理

上午游【舞龙峡】,景区将形成“一心八区”、158个景点的总体布局结构。其中“一心”指观音湖旅游接待中心;“八区”分别为洞天飞瀑台地观瀑区、仙雅坑山地养生娱乐区、铁店潭水上运动游乐区、五圣太祖庙朝圣区、城里山文化体验区、千丈岩奇观揽胜区、仙人桥峡谷探险区及楼下宅休闲养生区。同时,以跌水腾龙、洞天飞龙、连天盘龙、千丈跃龙、仙雅卧龙等五大景点组合,贯穿龙文化内涵;以福寺、禄寺、寿寺、玄武山、寿星崖等景点组合,贯穿道、佛、儒文化;以八卦水景、风水门、易经长廊等景点组合,贯穿易经、风水文化。

下午,参观【浙北竹炭生活馆】(约45分钟)后,适时返程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空调旅游车(根据实际人数提供) 
2、住宿:双人标准间 
3、门票:行程内景点大门票 
4、导服:全程导游陪同服务20元/人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含

友情提醒

1、全程不含餐,敬请自理,导游可协助安排

2、除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景交、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3、请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4、推荐自理景点:花溪:70元/人,参加自理赠送价值30元/人自助早


预定须知

【周边地区上车点均需乘坐区间接送车,需统一接至苏州集中点,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西环路西侧),再下车换乘专线旅游车,接送车不对号入座,详细信息出发前晚20:00左右导游会具体通知】 
苏州地区出发(集中点):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西环路西侧),
周边地区上车点: 
吴江地区:吴江美佳乐薇庭大酒店门口、盛泽高速公路口:顺路往返; 
昆山地区:昆山宾馆:加收接送费用20元; 
太仓地区:太仓市民广场西侧,加收接送费用20元; 
常熟地区:常熟方塔公园东门,加收接送费用20元; 
张家港地区:张家港游泳馆门口,加收接送费用40元。 
此线路由【假日之旅】承接

补充说明

1、此为散客打包组合特价,儿童、学生、老人等特殊证件不再享受其它优惠 

2、儿童门票:请游客至景点窗口现付,参考价如下(票价以当天景区公示为准)

鲁迅故里:免票

乌石村:免票

花溪:1.2米-1.5米 35元/人

十八涡:1.2-1.5米 35元/人

特别提醒

1、此团需满10人开班 
2、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3、此线路为散客综合报价,房差补100元/人,不占床退50元/人。因住宿宾馆需登记,请当天带好身份证或户口本出游!

购物说明

纯玩无购物

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索取《出团通知书》,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务必按照《出团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晚约20:00)联络游客告知相关事宜。 
2、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请游客朋友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其他人的安全着想,为自己孩子购买座位,即安全又舒服。如遇游客私自携带儿童导致车辆超载,我社导游为了保证车上其他游客的权益及生命安全,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规定》的相关规定,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该游客自行承担。 
3、除行程中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景交、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危及人身安全的额外活动,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而产生的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需有成人陪伴共同出游;老年人(70周岁以上)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游客必须保证自身健康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持有景区认可的特殊证件,可享受景区优惠的游客,旅行社按成本价退还门票差额;由于大部分景区给予旅行社团队免票或团队票价低于景区半票价格,故部分景区持特殊证件是无差额可退的,如产生可退费的,退费部分具体遵照行程中的特别退差说明执行。 
6、旅行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出团前旅行社将按照游客人数多少合理调整所用车辆类型(大小)。 
7、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如产生三人间尽量安排加床或补房差;若产生单男或单女,团队中无人可拼房,须自行补足单房差(旅行社不能保证拼房成功)旅行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行互换。 
8、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6日至4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20%损失费;出发前3日至1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40%损失费;出发当天迟到及未参团的,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损失费。 
9、此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会在出发前3日通知游客,费用全退,旅行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参考签订的旅游合同) 
10、所有线路均含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另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11、游客在外如有投诉,请立即拨打出团通知书上方的应急电话,或回程后通过合理的途径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原由拒绝上车,或进行拦车等严重违反旅游法、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以上情况一旦发生,旅行社有权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视其自动离团处理,且不退还任何费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12、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拥堵、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或取消原定景点,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按成本退还旅游者。 
13、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但不增加减少服务项目,如遇客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14、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请游客自行妥善保管,参加漂流等涉水项目请提前寄存不防水贵重物品(手机、相机等),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的,旅行社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15、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的,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